2022年09月08日 第895期

从僵局到破局!佛山首单即调即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顺利完结

时间:2023-09-08 16:19: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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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以下简称“市复议办”)在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顺利调解一起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这也是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调解的第一起案件。

僵局:优先调解,屡次约谈双方察实情

在开展闲置土地巡查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局发现高明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得地块使用权后,在两年内尚未动工开发建设,该行为已涉嫌土地闲置,市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性支付320多万土地闲置费。

申请人不服,遂向市复议办申请行政复议。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员认真研究案情,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议,认为申请人构成土地闲置,依法应当缴纳土地闲置费。经向申请人释明法律,申请人表示愿意接受现场处理结果,但是表示企业对外投资的房地产项目资金暂未回笼,如一次性支付土地闲置费,企业面临倒闭的风险,且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

破局:开创先例,高效便捷调解暖人心

秉着复议为民,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的原则,市复议办结合申请人面临资金压力的实际,出于盘活项目,扶持企业的目的,提出分期缴纳土地闲置费的初步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在该方案的基础上,经过多次沟通,形成更具体的调解意向。

经过前期充分准备,8月3日,市复议办正式组织双方召开调解会,这是市复议办首次在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涉企行政复议调解活动。

调解会上,市复议办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基于“双赢”的目标,提出分期和延期执行的调解方案。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争取筹措资金的时间;另一方面助推行政机关尽快收到土地闲置费,达到行政处理的目的。

由于本案涉案金额大,调解方案没有先例,市自然资源局对调解方案仍存有顾虑。市复议办以出具行政复议调解书的方式,消除行政机关的担忧,行政调解得以顺利推进。

调解过程中,市复议办通过调解笔录固化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明确了调解协议的内容:申请人分三期缴纳土地闲置费,第一期缴纳50%,第二期缴纳30%,第三期缴纳20%,且不计付复议期间土地闲置费滞纳金及所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

随着市复议办当场出具《行政复议调解书》,即时送达,即时生效,案件亦即时终结。据了解,本案结案后,消除了土地闲置状态,企业现资金筹措到位,已如期缴纳首期土地闲置费,并正在筹划进场施工事宜。至此,本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并盘活了项目,有效促进经济发展。这也是市复议办今年第三件以出具行政复议调解书的方式成功调解的案例。

行政复议是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服务内容,借助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个崭新平台,市复议办切实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擦亮佛山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品牌。市复议办开创的即时调解即时送达即时结案的办案模式,是高效解决当事人的行政纠纷的有益探索。